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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1370800MB2855352K/2023-007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23-02-2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28 09:52 信息来源: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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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大力指导下,市文化和旅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决扛起法治政府建设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加快建设法治文旅,形成了学法、用法、普法、执法四位一体良性格局全市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2022年,先后3次在全省文化市场执法经验交流会、全省旅游执法现场会、全省版权执法保护培训会上作典型发言,市文化和旅游局政策法规科被评为全省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现将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一是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健全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等领导机构,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和2022年度工作要点,与文化旅游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建立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及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职责,局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按期高效完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明确的各项任务,严格按照要求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报告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全年局党组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2次、专题研究法治工作2次。

        二是不断强化学法用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规学习等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重点抓好《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系统学习,全年开展中心组学习交流8次,结合各类会议、活动开展法治学习20余次。将法律知识培训纳入全局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先后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软件正版化、文物保护法、安全生产法、干部纪律作风警示教育、扫黄打非工作等法治专题讲座6次,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实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工程,采取集中培训、以案代训、以赛代训等形式开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2022年举办各类执法培训20余次,受训人员达725人次。

        三是不断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夯实压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将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和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强化单位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力度,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文化旅游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纳入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和2022年度工作要点,与文化旅游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二)以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为牵动,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一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落实权责清单管理制度,厘清我局权责清单,对行政权责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政策文件的调整和机构职能变化等情况,对权责清单实施动态调整并及时在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系统进行认领维护。2022年,新领取行政处罚事项30项、行政强制事项1项、行政许可事项1项;重新领取行政处罚事项47项、行政许可事项5项。

        二是优化政务服务方式。深化简政放权,承接10项省级下放权力事项、5项省级委托地市收件事项,推广使用电子营业执照、身份证等电子证照,梳理电子证照用证事项19项,新增免提交的证明事项15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8项,推动着作权作品登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单位设立等事项开展帮办、代办等服务。推动推进跨域通办、网上办理,推动导游证等跨省通办,利用爱山东APP、自助一体机等设立济宁市馆藏书目检索、A级景区查询、市图书馆名录信息查询服务,拓展政务服务范围。

        三是创新市场管理方式。开展行业社会监督,聘请文旅行业社会义务监督员32名,组织县市区文旅行业的明查暗访。加强新兴业态监管,联合公安、住建、消防等部门开展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摸排,落实《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备案指南》。推进文明旅游建设,发布文明旅游提示,开展文明旅游志愿者活动,扎实推进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创建,济宁圣德酒店、太白湖景区被评为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印发《关于加强主管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强化社会组织活动业务指导,引导其发挥行业引领作用。

        (三)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为引领,营造法治建设氛围

        一是突出抓好组织领导,形成全覆盖普法责任体系。将普法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成立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印发《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工作计划》《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谁执法谁普法主题宣传活动配档表》,细化普法计划、分解普法任务、压实普法责任,确保普法责任全面落细、普法任务全面分解、普法工作全面到位。

        二是突出抓好全员学习,营造全方位学法浓厚氛围。一是坚持领导带头学。完善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局党组2022年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规学习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二是坚持全员参与学。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实行每周一例会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重点加强对《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各项党内法规制度的系统学习,为全体干部职工发放宪法最新读本110本,《民法典》等法律读本200多本,局属各党支部开展普法主题党日活动23次,进一步增强了文旅系统干部职工的法纪意识,营造了系统内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依法行政的优良环境。三是坚持创新方式学。定期组织学法用法考试,举办民法典专题月宣传活动、党内法规专项答题活动,组织重点科室人员参加线上旁听庭审,定期开展以案释法活动,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理念,营造了学法、守法、知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是突出抓好重点环节,构建全行业守法规范秩序。坚持以《旅游法》《导游管理办法》《旅游安全管理办法》《旅行社条例》等普法内容为重点,重点围绕不合理低价”“欺骗强迫消费”“理性维权”“文明旅游等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旅游热点难点问题,持续加强对旅游经营者的行业监管。在企业、协会、各级文旅部门等各层面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宣传、培训活动,强化文旅经营者的法治思维,提高旅游经营者学习和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水平,切实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规范经营,在法治的轨道内妥善化解各项矛盾纠纷,形成文明、健康、和谐的市场环境。

        四是突出抓好宣传扩面,树立全社会知法鲜明导向。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主题宣传周”“4•23世界读书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律进景区、进社区、进广场、进公共文化场馆活动,扩大普法影响面。2022年,在局网站、微信发布政策解读、法律宣讲等文件、视频8篇,制作法规政策宣讲展板14个,发放法律法规明白纸2000余份,开展法制宣讲培训班2期。印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汇编材料》等普法读物,组织全系统开展学习培训,起到了很好的普法宣传效果。以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阵地为依托,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咨询活动、“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组织宪法、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面向社会开展公众普法教育,持续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

        五是突出抓好特色引领,凝聚全动员倡法强大合力。立足我市丰富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充分发挥文化的教育引导功能,引导全市文旅行业齐动员、同参与,将普法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一是与文化传承弘扬相结合。立足部门职能,持续推进优秀传统文化六进普及工程、八个融入,推动优秀传统文化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家庭,扎实开展优秀传统文化宣讲培训,形成了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以文化人、以德育人的生动局面。二是与文艺精品创作相结合。积极引导和鼓励专业院团发挥独特优势,精心组织开展和参与法治题材文艺作品创作,组织推动法治文艺进基层活动,打造了一批优秀文艺作品,其中山东琴书《小财会》、山东梆子《两面人生 含悲送别》荣获全市第二届法治文艺作品汇演一等奖,市文化和旅游局荣获优秀组织奖。三是与文化活动开展相结合。积极利用组织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等文化活动的有利时机,寓法治宣传于休闲娱乐之中借机开展法治影片宣传展映和法治宣讲,引导市民群众自觉守法,在参与文化活动的同时获得法律常识。

        (四)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优化法治建设环境

        一是全面加强执法文书制作,实现案卷制作到位。将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纳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结合案例模板开展执法人员全员培训,提高各执法门类案件使用说理式执法文书比例,增强行政处罚的透明度,有效预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发生。制定《案件线索移交制度》《重要案件专案专办实施办法(试行)》《案情集体研究分析制度(试行)》《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流程(试行)》《案件平台录入管理办法》等十项制度,规范到事、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山东省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梳理新案由并及时报备公开,为执法人员案件办理提供了规范标准。2022年,我局行政处罚案件被评为全省行政处罚优秀案卷二等奖”“全市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全市十佳优秀行政执法案卷第一名1名同志荣获首届山东省行政执法标兵。

        二是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实现制度建设到位。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双随机检查事项清单,更新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双随机检查对象名录库并向社会公布。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等及时公示行政处罚的相关信息,同时保证信息时效性。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法定程序和环节进行跟踪记录、实时留痕。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有效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情形和程序。

        是全面抓好执法检查,实现市场监管到位。坚决贯彻落实意识形态领域责任制,在重要节日假期、省旅发大会、微山湖5A创建、党的二十大召开等重要节点,相继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和歌舞娱乐营业场所、出版物和版权市场、广电市场、在线旅游、文物市场专项行动、百日整治行动等,多措并举维护文旅市场安全,全年出动执法人员116952人(次),检查经营单位31336家(次);通过行政执法网上系统办理案件62件,PC端立案1件,移动端立案61件,移动执法检查比例达到93.69%取得良好整治效果。坚决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责任,累计发现并处置安全生产问题602个、疫情防控问题907个,以绝对忠诚和专业执法筑牢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和疫情防线。202212月,市文化旅游执法支队被授予全国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全省扫黄打非先进集体。

        四是全力抓好案源建设,实现案件查办到位。完善举报监督体系建设,推行《扫黄打非暨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济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有奖举报规定》,广泛接受社会群众参与文化市场管理。将全市70%基层执法力量投放到案件易发、高发的网络文化活动场所、繁华街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文化市场,加大市场监管覆盖面、横断面、均衡面,深挖案件线索,提高案件转化率。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城管等职能部门的执法办案协作机制建设,有效拓宽获取案源的渠道。2022年共办结案件423件,“7·09”涉嫌制售盗版教材教辅案、“1·19”涉嫌销售侵权复制品案被国家版权局、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六部门联合挂牌督办。

        (五)以规范依法行政体系为抓手,完善法治建设保障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科学合理界定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决策项目,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责任倒查、责任追究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确保决策权限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本年度内,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形成的决议决定无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情况,无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造成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的决策,部门未出台重大行政决策。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起草《关于进一步做好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通知》,严格按照《济宁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济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开展合法性审核工作,确保合法性审核全覆盖,做到应审必审2022年,我局现有规范性文件3件,其中:代市政府起草规范性文件1件,名称为《济宁市文物安全管理办法》(济政发〔20206号),继续有效;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名称为《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济宁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济文旅字〔202114号),继续有效;新出台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名称为《关于推进国有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济文旅办发〔202242号),有效期5年。

        三是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2022年度,我局通过济宁党政法顾通申请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完成各类合法性审核共69件,并在使用事项办结后及时按流程向市司法局反馈,有效确保了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可操作性。制定出台《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公职律师工作方案》《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推荐2名同志顺利通过全省公职律师考试,分别担任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市文化旅游执法支队公职律师,实现律师法律顾问覆盖。注重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公职律师先后参与各类法律事务17件,在重大行政决策、项目洽谈及法律文书审核、合同、协议审核等工作中全面提供法律服务。

        三、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艳华同志作为市文化和旅游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一直以来都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带头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来抓。

        (一)坚持认真学法不松劲法治思维得到不断强化。运用三种方式,推动学法贯穿工作全程。一是干部率先学。制定局党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规列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二是全员参与学。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工作计划为干部职工发放《宪法》等法治学习读本,全员干部高分通过学法用法考试,全系统法治意识持续增强。三是活化形式学。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持续开展民法典专题月宣传、党内法规专项答题、旁听庭审等活动。

        (二)坚持全面用法不动摇,法治责任得到不断压实。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做到三个带头一是带头抓好组织领导。将法治工作纳入工作要点,制定《落实<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责任清单》将述法纳入述职报告。二是带头抓好制度落地。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三是带头抓好依法决策。行政决策前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三)坚持深入普法不懈怠,法治宣传得到不断拓展。创新普法方式,实现三个融入。一是融入文化活动开展。结合送戏下乡、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等活动深化普法宣传,利用重点文旅时间节点,开展法律进景区、进社区、进广场、进场馆活动。二是融入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阵地,组织开展文旅普法宣传活动,实现了普法宣传与阵地建设双促双赢三是融入文艺精品创作。发挥院团专业优势组织法治题材文艺创作。

        (四)坚持严格执法不停步,执法能力得到不断提高。聚力抓好三个强化,文化执法能力显着提升。一是强化执法培训。组织十佳执法案卷等评选,采取以案代训、以赛代训等形式,开展执法培训。二是强化执法检查。扎实开展文旅市场专项整治等系列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30962人次,检查单位35736家次,市场秩序焕然一新。三是强化执法程序。制定《重要案件专案专办实施办法(试行)》《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流程(试行)》等制度,统一执法文书,完善执法程序。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聚焦关键少数,认真抓好领导干部法治教育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提高文化和旅游系统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党组会议学法、重大决策前学法等制度,促使知行合一。坚持把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二)聚焦绝大多数,切实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深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积极引导全文化和旅游系统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切实做好本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述法、干部职工任前考法和法治教育培训。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及时组织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等活动。

        (三)聚焦重点群体,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依法执政能力做好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落实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及备案审查制度,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工作职责,依法及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法律服务和智力支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文化旅游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上岗、培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文化和旅游系统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专业素养。

        (四)聚焦全面覆盖,大力推进文化旅游领域法治教育积极开展八五普法工作,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加强文化和旅游企业经营者、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持续推进行业监管法治化,不断增强依法经营、诚信服务意识。依据我局法治建设宣传教育活动要点,精心组织开展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依托局属文艺院团及公共文化设施,精心组织各类法治文化活动广泛营造法治文化氛围。